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亲生父母一方,或子女一方,都不得断绝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继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一、父母子女关系有两种:
1、亲生的: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
2、收养的: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然而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却是无法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
二、《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该条规定夫妻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亦不能消除其父母子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于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二日作出《关于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可否声明脱离问题的批复》指出,父母子女间,政治观点可能有进步与落后之分,但父母对子女仍应负抚养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仍应负赡养扶助义务。当事人声明脱离关系,法律义务不能因此而消灭。同时,对于法定权利或利益,如受抚养教育权、受赡养扶助权、继承遗产权,则可以声明放弃。
跟自己的父亲断绝父子关系,这样的闹剧曾经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大规模上演过,所以说中国人会有一种习惯性的这种思路,认为可以断绝父子关系,划清政治界限,然后老死不相往来。
但是这毕竟是有违人伦道德的人,道德理念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这个文明发展的一个基石,所以你的这种询问在大众眼里被认为是挑战文明基石了。
如果是从生理方面来讲,你可不能否定你的血脉的盐城DNA的信息排列,这个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从思想精神上来说,你是一个全新的人,与父亲只有进行长久的思想交流,那么事实上思想上的父子关系并不存在。
古希腊里面神话宙斯的父亲是一个残害其他子女的人,宙斯为了自己的福祉,所以发配流放了他的父亲。这个如果你跨入到神明的境界,也许这是另一个话题。
从社会角度上来讲不可以。
血缘上无法断绝,法律上也不支持断绝。一家人有什么问题隔阂建议找个亲戚朋友当和事佬劝劝,各退一步互相包容理解点,毕竟家合万事兴。
如果真的关系不好无法和解,在一起跟仇人见面一样。那就干脆分家远离,各人顾各人。个人独立,经济独立、只做名义上的父子,互不干涉。
世界上还真的就有那种所谓的父亲,一味的自私,对自己的亲生儿女不管不顾,任其住外边,心里不愿意孩子回家住,一言难尽,总之就是从小都是我妈妈照顾我,有爸跟没有一个样子,都是我妈接我送我上下学,如果不是太过分,谁会愿意跟自己的亲生父亲想要断绝关系!
一个做父亲的没有一点教育方法,动不动就是打人,我20了,我是受不了这样子的父亲,肯定要断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