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已经签订,房产已经过户,买方是贷款买的房,贷款已经通过,约定交验物业后支付买房款项

2025-02-06 0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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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问题:
1、当初看房与物业交验的房子是不是同一个?
2、房产证显示房子和当初看的房子是不是同一个?
3、小区其他住户的房产证与实际门牌是是否一致?
处理:
1、依照合同法,既然合同已经签署,且已经过户,买家拒付购房款就是违约。
2、上述问题涉到一个焦点:看房、交房实际上是不是同一个房子。如果是相同的,就是房产证上的标注已经过时,与实际不符,但其实指向的房子实际是同一个。如果这样,买家拒绝交付房租就属于违约。否则,双方存在交易瑕疵,需各自承担责任。
3、如果小区其他住户存在类似问题,实际上是房管局没有实时更新房屋信息所致,不影响房屋的产权及使用,买家拒付购房款就是违约。
4、双方协商,查清原因,如果可以补救就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要按照合同约定,分析责任人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