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没有立有有效遗嘱有情况下,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此时,儿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均有权继承两套房子,所继承的份额亦均等。
2、《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女儿和儿子一样有继承权。
但民间风俗,一般家产由儿子继承,没有女儿的。但法律规定女儿和儿子有相同的继承权,如果女儿们自愿放弃不要就算了;如果不分给女儿,女儿可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