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家喝酒的人回家路上意外死亡,我要负责吗?

2024-12-23 04: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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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律师意见:1、您所述情况,张三是宴请人,对宾客具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共同饮酒人之间应互相关照,不让劝酒伤身体。但作为饮酒人应自我控制,不让饮酒伤身或发生意外,所以饮酒人负有主要责任。2、综合分析,饮酒人负有主要责任,宴请人责任次之,共同饮酒人责任再次之。所以,张三的责任要大于您或两者接近,但责任都比较小,李四自己的责任最大。
三、风险提示:饮酒人负有对自身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主要注意义务,共同饮酒人负有互相关照、提醒的一定责任。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