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关于彩礼退还的问题

2024-12-19 01: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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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退,坚决不退,不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符合情理。
1、彩礼属于赠与,并且已经交付,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赠与行为已经生效,不应当退还。这个一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即使不在一起共同生活,在法律上已经属于合法婚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也同意,可以判决离婚。关于婚姻共同财产的分配,应该都是小问题,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共同财产。

我的回答有相关真实案例为证,不用担心。楼上说的哪些法律条文并不适用你的情况,如果可以的话,找个律师帮你们打官司,肯定会赢。

回答2: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你妹他们已经登记结婚)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有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个就不知道了)
你妹他们有共同生活了,估计就算法院支持退,那也只可能是一部分。不会是全部退换。

回答3: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这是法律规定返还彩礼的理由,但是对方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的胜算你自己衡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