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2024-11-03 03:50:2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除非房屋买卖契约约定了定金交付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否则,定金是否交付与合同是否生效没有法律关系。

2、定金约定属于从合同,而且,属于实践合同,如果没有交付定金,只能根据合同主张违约责任,不适用定金罚则,即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扩展资料

合同表述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第2条: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注1、上述是关于合同的传统界定,所关注的是合同的行为侧面,现代的学说则倾向于从过程的侧面把握合同,认为合同是一种从合同缔结前的阶段到履行完毕后的一个连续的过程。

注2、《合同法》中第43条关于合同缔结过程中的保密义务规定和第42条的缔结过失责任规定以及第92条关于合同终了后的义务规定等等如果借助合同过程论则可以获得较好的说明。

1.3《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

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某物、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

这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经典定义。

1.4《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

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必须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同。

1.5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

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合同

回答2: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那么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合同是否有效与合同的类型并没有关系,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此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只要满足法律的规定的合同,自然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回答3:

1、除非房屋买卖契约约定了定金交付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否则,定金是否交付与合同是否生效没有法律关系;
2、定金约定属于从合同,而且,属于实践合同,如果没有交付定金,只能根据合同主张违约责任,不适用定金罚则,即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回答4:

要看契约对生效有没有特别生效条件的约定,没有约定的,双方签字后契约成立并生效。因为定金尚未支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定金条款尚未生效,故不能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但可以要求其履行契约或按契约约定支付违约金。

回答5:

已签订合同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