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脑海里,有很多的事情像无数小星星,每颗小星星都是一件事,其中,有一颗并不引人注目的小星星,却勾起我的无穷的回忆。
那是一个星期四的中午,天上正下着雨,吃过午饭后,我打着伞去上学,走着走着,一个小姑娘突然钻进我的伞里,对我说:“我忘带伞了,咱们两共同用一把伞好吗?谢谢你了。”我嘴里虽然勉强答应了,可心里却一百个不愿意,我心想:“我的伞本来就不大,,我一个人打还不够用呢,现在又来一个人就更不够用了。”一路上,我总是偷偷地把伞向我这边移,雨水把那个小姑娘的半边衣服都淋透了。
一路上我总是漫不经心地走着,一不留神,我被路上的小石头拌倒了,把我的裤子摔脏了,这下我可犯难了,回家去换,时间来不及了,到学校同学们一定回笑话我的。就在我进退两难的时候,那个小姑娘拿出一块洁白的手绢,对我说:“来,我帮你擦擦。”我一听,连忙说:“不用了,会把你的手绢能脏的,你妈妈会说你的。”那个小姑娘一听,微笑地说:“不会的,我妈妈是一位老师,她教育我要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别人,再说,你不也帮助我了吗?”听了那个小姑娘的话,我觉得很惭愧,半天也没说出话来。
这件事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但我记得很清楚,每当我那自私的念头又出现时,小姑娘的话就会在我的耳边响起。
每个人都有自己难忘的一件事,同样,我也有一件难忘的事。
记得我6岁那年,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我第一眼看见,就觉得很好玩,便急着要学。当我骑上自行车时,我才发现骑自行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刚开始,妈妈在后面扶着,我才摇摇晃晃地骑了几米。后来我熟了一点,妈妈在后面慢慢放开了手,我骑着骑着,想回头看一看妈妈,才发现后面没人了,不知妈妈何时放手了,“哎呦”我重重地摔了一跤,感到全身酸痛,妈妈叫我再试试,但我已被吓得三魂不见两魂半了,哪敢再上自行车。后来,在妈妈的努力下,我学会了骑自行车。
这件事令我难忘,我要感谢妈妈,让我学会了骑自行车。
工伤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
认定后单位不支付相关费用的,是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小学生涯中,有很多令我难忘的事,其中这件事最令我记忆犹新。
那天正好是雨天,我没有带伞,就在商店门口避雨。忽然,我的目光被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吸引住了。他大概有五、六岁,胖嘟嘟的小手举着一把被雨水冲洗的油光光的花伞,另一只手拿着一块香甜可口、精美的小蛋糕。混着泥土的雨水溅到他的脚上,可他却毫不在意。只见他径直走到了路旁的一个乞丐面前。
这虽然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但我的心却被小男孩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我比小男孩大好几岁,却没有去理会一下路旁忍饥挨饿的乞丐。小男孩虽然不如我知识丰富,但是却懂得人生最重要的道理。作为一个大姐姐,我同样要向他学习。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送人玫瑰,手留余香。人与人之间的情谊没有地位尊贵和卑微之分,这是我一生都忘不了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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