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不足2万不等于销售额不足2万,所以税务局是可以重新核定是否需要缴税。地税找到你说要缴税,可能是因为实际的销售额超过了增值税的免征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不是按发票的数额交税的,而是根据销售额缴纳。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1、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是国税的专管员跟你说每月不超过2万元的发票就不用交税吗?你们只是贸易行业还是也涉及到服务行业呢?一般情况下,如果国税没有交税的话,地税也就不用交税了呀!这个地税找你的话,你可以去找国税的专管员,问一下他是怎么回事哈!
发票不足2万<>营业额不足2万,所以税务局可以核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