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出现问题肯定要找物业了,不过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公共走廊里的管道井中的水管没有过保质期,就得由物业公司找建设单位协商,由建设单位找项目施工方(或安装部门),找到责任部门后由责任部门负责维修处理,如果受损失业主要索赔的话,由责任部门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或恢复原样。
2、如果公共走廊里的管道井中的水管过了保持期,就得找物业了,物业工程部负责公共部位的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的维护和保养,现在出了问题,那说明物业的工作没做到位,就得由物业公司负责。
总之,不管是哪方的责任,受损业主都要找物业,是物业的责任物业处理,不是物业的责任由物业去联系相关的责任部门,业主当然只能找物业了。
个人愚见!
不管管道井处于何部位,都具有“共用”性质。既然属共用设施当然由物业维修和管理了。由于漏水来自于共用部位,物业理应负责查找原因,查出原因后再根据相关责任确定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可先做拍照取证并致函物业要求处理,以作为后期投诉或诉讼的证据。
物业应该负责维护公共部分,所以造成渗漏水应该他们责任!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