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国家财产退还脏款并罚款后能否减轻处罚

2025-01-03 06: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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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盗窃国家财产退还脏款并罚款后,不能减轻处罚。
  因盗窃国家财产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如果有主动退赃情节的,法院在量刑时可以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但其不属于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不可以进行减轻处罚。
  另外,如果犯罪情节较轻,且主动退赃及缴纳罚金的,可以争取判缓刑。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回答2:

盗窃价值多少?罚款多少?既然退脏了,家属可以去找单位领导,代表诚恳道歉,得到单位的谅解后,要求单位写一张谅解书,表示原谅他,并建议法庭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可能单位不愿意这样帮你的。

作为家属,你们可以写一张申请,求单位领导签字,盖单位的公章才有效。

另写一张请求谅解书给法官,态度要诚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