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影响。
重庆的话,公积金没有首套房的概念。即使公积金贷款过,只要公积金贷款还完了,还可以贷款买房,不算二套房。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11月29日规定:个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以及所购房屋为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
没有影响的哦,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