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派遣到需要用工的企业上班。企业需要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务费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正式工指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派遣工和正式员工区别是:1、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2、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1、订立合同的对象不同,正式员工和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工作地点不同,正式员工只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工作,劳务派遣不一定,比如将某人派遣到A公司工作一段时间,A公司不需要这个人了,就有可能又被派到B公司工作。
3、福利不同,正式员工享受本公司的各种福利,比如过节费、礼品,生日礼物、工作餐等等,派遣员工因为劳动关系不在本公司,他们的福利待遇由派遣公司负责。
4、稳定性不同,正式员工签订合同后除非合同到期,公司倒闭裁员会导致失业,派遣员工比如将你派遣到A公司,由A公司按月支付派遣公司一定费用,工期结束后A公司不需要你了,而你又没有其他公司需要,这时候派遣公司相当于白养你,大多数情况下会各种挤兑你自己走,这就是很多人不愿意去外包公司的原因。
5、工资结算周期不一样,正式员工工资按公司规定按月发放,而劳务派遣关系计算工资的周期较为灵活,以日、周、月甚至季度为单位计算工资,这也导致劳务派遣员工工资不稳定,没有安全感。
6、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劳务派遣员工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
扩展资料: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共同点:
1、两者均以当事人之间相对独立的意思表示为成立。
2、两者均以劳动给付为目的。
3、两者均为双务有偿合同(即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
4、两者均为继续性合同(即在一定的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合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有以下区别:
1、订立合同的对象不同,正式员工和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工作地点不同,正式员工只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工作,劳务派遣不一定,比如将某人派遣到A公司工作一段时间,A公司不需要这个人了,就有可能又被派到B公司工作。
3、福利不同,正式员工享受本公司的各种福利,比如过节费、礼品,生日礼物、工作餐等等,派遣员工因为劳动关系不在本公司,他们的福利待遇由派遣公司负责。
4、稳定性不同,正式员工签订合同后除非合同到期,公司倒闭裁员会导致失业,派遣员工比如将你派遣到A公司,由A公司按月支付派遣公司一定费用,工期结束后A公司不需要你了,而你又没有其他公司需要,这时候派遣公司相当于白养你,大多数情况下会各种挤兑你自己走,这就是很多人不愿意去外包公司的原因。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参考资料:劳务派遣
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派遣到需要用工的企业上班。企业需要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务费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正式工指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派遣工和正式员工区别是:
1、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
2、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