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利润到底跑哪里去了?

2024-12-16 15: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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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提出,将国企未来两年的利润拿出来,向中国全体国民发放4万亿元“消费券”。
  暂且不说这些提案可行与否,先让我们来看一些数据。
1994年至2007年间,国有企业基本不上缴利润;2009年,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为6%
。有学者分析认为,从1998年至2005年,国有盈利企业盈利额合计近5万亿元之多,但没有上缴国家财政作为国民的公共开支,国企占有大量社会资源实现扭亏为盈,但与回馈社会、上缴利税进行国民收入二次再分配的部分却不成比例,国企应加大分红,让全民受益。
  事实是,改革开放以来,国企利润的分配制度在不同的阶段是不同的。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我国实行统收统支的分配体制,国有企业实现利润全额上缴,然后再从国家财政那里获得投资以及弥补亏损所需的全部资金。期间曾先后实行过企业奖励基金和超计划利润分成制度,但留利占实现利润比例极小。  1978年开始进行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扩大经理层的经营自主权,并允许企业保留利润。利润越高可留下更多的利润,部分可以用于集体福利和职工奖励。随后于1988年开始进行税利分流试点以及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从2008年开始,财政部会同国资委明确要求中央管理的一级企业分类上缴利润。  2010年,所有中央企业利润总额为11315亿元。中央企业实现利润分配大体上分为四个部分:上缴所得税25%
,归属少数股东约25%
,企业法定留存约25%
,最后剩下的25%才是母公司可以支配的利润,约为2800亿元。由此测算上缴的国有资本迟拿收益只有数百亿元。
  也就是说,中央企业的利润总额能反映央企的经营状况,并不说明企业就能拿到这么多真金白银。扣除所得税码察搭、归属少数股东收益以及法定公积金等,母公司可支配利润仅有利润总额的1/4左右。而且也应看到国有企业通过垄断获取高额收益的时候,忽视了国有企业因为国家政策调控而产生损失的情况。当然还有国有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是其他企业无法比拟的。
  据调查,这些利润主要用在以下四个方面:解决企业历史负担,弥补国有资本金投入不足,扩大再生产和投入科技创新。
  近年来,国有企业承担了企业办社会、冗员安置、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负担等巨额费用,仅厂办大集体人员安置就需要1000亿元左右。
  目前,半数以上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超过65%
,尤其是航空、发电、军工等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远高于国际公认水平。同时,中央企业也担负着国家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重任,所需固定资产投资巨大。比如石油后续资源勘探接续、电网建设和改造等,每年都需要大规模的投入。此外,中央企业在推进国家重点科技专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也需要投入。
亿元,按照国务院规定,上缴税后利润比例最高的中国烟草等企业,最高为15%
,世行建议,“如果国有企业50%的利润纳入财政预算,就能使对教育和医疗卫生的支出增加85%
。”
  显而易见,国企利润带给公众的共识是过多地用于企业自身的发展,民众认为其弱化了国企经营目标的“公共性”。国企分红应扩大民生分配的比例,还利于民。这不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缩短与发达国家差距的需要。
  众所周知,国企的出资人是全国人民,那么公众享受投资收益即国企利润大幅增加的福利也是顺理成章。
  然而,目前国企红利主要流向国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发展具有竞争力的国有经济,只有很少的一部分用于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农村建设等关系民生的领域。
  观察人士认为,通过国有资本收益增加国家财政,以公共支出的形式支持大规模的社会福利事业,如弥补数额庞大的养老金体系缺口、支持政府教育和医疗支出等,可以引导民众减少预防性储没肢蓄,刺激消费信心,促进经济长期可持续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国企分红是一个长期命题,其核心是如何确定合理的分配比例,这同时也关系到国企的激励和经营的自主权问题,分清利润的性质,区别性上缴,才能既保证国家的国有资本所有者收益,又能保证企业充分实现自主经营权,使管理者更注重成本控制与收益提高,有助于企业竞争力的改善和提升,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国资委把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作为央企改革发展目标。尽管从目前央企的经营状况看,利润总额增长得很快,但绝大多数央企盈利能力不强,需要资金支持提升核心竞争力,参与国外市场竞争。此外,央企重组目标仍未达到,实施过程中仍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综上所述,国企利润的分配已经在向民生领域倾斜,其使用惠及人民。至于具体使用问题,业内人士指出,未来的国企红利分配政策调整可以在国有资源收益金上进行操作,而不必整体变动上缴比例。同时试行专款专用,逐步建立国企红利收支管理体系,做好相应的法规管理和计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