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资质到期换证房管局不换理由依据是什么

2024-12-31 02: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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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物业资质管理办法,到期不予换证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人员变动,需要重新提供本级别资质相应的中级职称人员证书、物业上岗人员证书。无法提供的,暂时不予换证
2、企业所服务的项目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房管部门处罚的
3、企业注册信息变更(法人、注册地、企业名称等),未及时变更资质证书相关信息的
4、无故不参加资质年检,未改正的

还有就是物业资质管理办法中的13项违规操作,被房管部门检查出来的,也不能换证
 (一)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二)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三)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六)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七)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九)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十)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十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十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回答2:

是参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第164号)执行。凡不符合第五条资质条件或存在第十八条存在相关情形的,房管局都有权不予批准或撤销原资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