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超级大国,她的基地全球最多,美国一直认为分派在外的士兵,是为祖国奉献的人,犯了错就一定要由自己人来审判,而不能由当地政府,这样可以充分保护本国士兵利益。这就是所谓的“治外法权”。中国以前是殖民地的时候也是如此。美国在阿富汗的士兵屠杀平民的罪犯都在美国审判,一般都是说这人有精神病,然后不了了之,不会判他死刑。治外法权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是本国主权的丧失。
见过正常的狗咬主人的吗?日本是二战战败国,战败投降和审判结果让日本在军事业很多方面收到限制,比如不能建设大规模军队(自卫队,自己防卫用的军事队伍,而不能叫自卫军)。但日本又是一个爱挑拨事端的国家,日本人不安分,所以,它得拉靠美国给撑腰,跟邻国幺儿和三。狗仗人势!就这道理,就这德行。
日本敢惹美国吗?得罪不起啊!
如果得罪了美国,日本将彻底消失。
如果驻日美军在犯罪期间惹怒了在日中国人,就中国人那样的暴脾气打不死那个美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