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补正时,删除原有的说明书附图,算是超出范围吗

2024-12-16 15:43:5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说明书附图属于说明书一部分,删除说明书附图相当于修改说明书,一般而言,审查员是不可能允许这样操作的。
另外,说明书附图中一般有附图标记,删除附图的话,又容易导致说明书内容公开不充分,加上随后又容易产生附图序号的变化等等情况,所以,审查员是很难同意删除说明书附图这样的操作的。

回答2:

没关系的,从说明书附图中复制一个最能表达专利技术特征的附图作为摘要附图就可以了,标号标记什么的都不用改,直接复制就好。
因为其他地方根本不需要改动,所以不会影响原说明书及附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