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处理未成年子女的问题上,是参考“照顾女方利益”和“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而处理的。虽然是非婚生子女。你有较大的把握争取到抚养权。望采纳。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简单答复你吧,胜算大大滴,小孩还是幼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