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认定,昨天我骑电动车上班于一辆逆行的电动车相撞,对方受伤粉碎性骨折,

2024-12-28 0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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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下列违章行为的顺序认定责任:
  (一)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二)违反让行规定的;
  (三)违反交通法规、规章其他规定的。

对方车逆向行驶违反第一条,你的电瓶车没有牌照和合格证违反第三条,第一条责任高于第三条,秘以对方主责,你次责。
如果你不服的话,可申请上一级复核,上一级是指你现在拿到手的认定书的上一级(比如现在是中队出的,上一级就是大队)

回答2:

电瓶车的牌照、合格证和这起故事没有关系。

回答3:

没有合格证是不能上路的,凭这点是可以给你摆次责的。严格来说,这个交警的责任认定没有大问题。这个事故说白了,给你摆不摆责任都可以,总得来说你没有吃多大亏。另外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后,3日之内如果你不认可责任认定,可以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一般是当地的交警支队事故科。超过3日了,你就找法院吧。

回答4:

可以到该区交警事故科提出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