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没有责任,反而是追尾的车辆没有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应该负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从常理上讲,前车肯定有责任。
这种情况就是前车突然并线,结果你躲避并线车发生剐蹭,并线车溜之大吉,呵呵。
但从结果看,后车责任更大,
你的处理是对的,后车无论是因为没有保持足够的车距,还是处理不当,都难辞其咎。
你车和前车未发生碰撞,前车没有责任。由于你车和前车距离太近,后车和你车距离也太近,这样的情况下,前车突然变道你紧急刹车,后车跟你车也太近来不及刹车造成追尾。
你撞上去追尾,他全责。你急刹车,后车追尾你,你后面车子全责,没保持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