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规定交离职不到一个月就不去的情况下,那么公司就可以不给当月工资,这合理吗

2024-12-25 18: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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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不合理,辞职不到一个月就不去单位,只有在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才负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不合理,也是违法的

回答3:

不合理。

回答4:

辞职应当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没有提前提出即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但是单位对于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应当在离职时结清,无权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