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满一年,没有带薪年休假,不知你说的公休是不是这个假。如果是,请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罚款是行政单位的行政管理手段,企业没有这个权利。
你说的可能是赔偿损失。请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必须有几个先决条件,一是劳动者的本人原因(即劳动者有过错),二是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三是赔偿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 否则就是克扣工资。
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上面对拖欠和克扣工资有明确的定义。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没有此规定!
公休是指周未吗?周未本来就没有钱的啊,一个月是按21.75个工作日算工资的啊。
没有此类规定。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