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完成,发现项目部分未按环评及环评批复施工,是否可以修改环评及环评批复,求环保部门人士解答。

2024-11-27 23:07:5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复后,一般不存在修改一说。
二、根据环评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因此,建设单位可以重新编制环评文件(如果变更不是很大,实际工作过程中往往编制一个工程变更环评文件,可相对简单一些)并履行审批手续后再重新申请验收。
三、由施工单位作解释是不合适的,还是应该由有资质的环评机构重新编制环评文件。

回答2:

不可以修改环评及环评报告。根据环评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因此,建设单位可以重新编制环评文件如果变更不大,只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原来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后再重新申请验收就可以了。

回答3:

应该不可以,因为一个项目不只是有环评等,还有前期的可研报告等,都是统一一致的。

回答4:

不行啊!要按照规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