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编制-2

2024-12-15 09:32:2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1)第一年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按照会计准则计提折旧=100/4=25(万元)
按照税法固定计提折旧=100/5=20(万元)
机器设备年末账面价值=100-25=75(万元)
计税基础=100-20=80(万元)
计税基础80万大于账面价值75万,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25%=1.25万元
当期应交企业所得税=(500+5)*25%=126.25(万元)
所得税费用=126.25-1.25=125(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6.25
(2)第二年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年末账面价值=100-100/4*2=50(万元)
计税基础=100-100/5*2=60(万元)
计税基础大于账面价值1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0*25%=2.5万元,当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1.25=1.25万元
应交企业所得税=(500+10)*25%=127.5(万元)
所得税费用=127.5-1.25=126.25(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26.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7.5
(3)第三年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账面价值=100-100/4*3=25(万元)
计税基础=100-100/5*3=40(万元)
计税基础大于账面价值1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5*25%=3.75万,当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75-2.5=1.25万元
当期应交所得税=(500+15)*25%=128.75万元
所得税费用=128.75-1.25=127.5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
借:所得税费用 12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8.75
(4)第四年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0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已经调整完毕
当期应交所得税=500*25%=125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

2、(1)专利权出售前的账面价值=40-40/10*4=24(万元)
(2)售价34万和账面价24万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4
累计摊销 16 (40/10*4)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40 (原价)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10 (34-24)

回答2:

第一年: 借:所得税费用 151.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1.5 贷:所得税费用 1.5
第二年: 借:所得税费用 151.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1.5 贷:所得税费用 1.5
第三年和第四年同第一年和第二年
第五年: 借:所得税费用 144 借:所得税费用 6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44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6
每年应摊销4万,使用4年,摊销了16万,则摊余价值为24万
第一年到第四年 借:管理费用 4
贷:累计摊销 4
出售 借:银行存款 34
累计摊销 16
贷:无形资产 40
营业外收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