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正文的结尾常用的方式有

2024-12-14 15: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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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是惯用式。即根据行文关系、内容、目的的要求,形成的比较规范的惯用结束话。如,在呈报给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等上行公文中,结尾用语往往是“以上报告、请审查”,“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示)”等等。平行公文的结尾一般用“特此函告,请查收”、“敬请函复”、“此函”等等。下行公文的结尾一般用“特此回复”、“请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等等。
二是自然式。即随着文公内容的结束而自然而然地结尾,意尽言止,简洁利落。这种结尾形式常用于下行公文中的工作部署,安排意见、法规性公文以及上行公文中不要求批答的报告等。如,《中国共产党章程》,除总纲外,共十章五十条,分述党员、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组织制度等内容,没有专门的结尾段或结束语。已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文艺的若干意见》共从五个方面二十个问题阐述了中央关于文艺工作的方针、体制、领导和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说完,全文即结束。
三是指令式。即对正文主体部分所阐述的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提出明确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指出贯彻落实中应当注意的倾向性问题等。如《中共中央关于当前报刊新闻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是这样结尾的:
“本决定应与中央一九八○年十二月工作会议各项文件特别是邓小平同志讲话结合传达、贯彻执行。在传达、贯彻执行中,要着重说明这些方针都是三中全会以来各项方针的继续。要切实防止和纠正那种把十二月工作会议和本决定精神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认为是改变,修正三中全会精神的错误观点。……希望各有关部门的同志在传达执行本决定时特别注意。”
四是总括式。即对正文主体部分所表述的内容和基本思想,在结尾时给以进一步概括和深化,一方面可以加深人们的认识,一方面可以达到“章显其志”的目的。如重工业部一九五四年《关于学习王崇伦首创精神的通报》中的结尾段:
“不能保证质量,王崇伦一年完成四年工作量的创举就会毫无意义;不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王崇伦也就不能充分利用每一分钟来进行生产,尽管生产热情如何高涨,都会由于设备发生事故而被迫停工。因此,王崇伦的先进事迹是完整的,必须完整地来学习”
五是展望式,即在公文结尾时,用充满激情和希望的笔调,勾勒出光明美好的前景,鼓舞人们为实现这一目标去拼搏奋斗,努力进取。如毛泽东同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在科学分析当时的革命形势,批判悲观主义论调后,结尾时写到:
“中国革命高潮快要到来……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望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
这里,毛泽东连用三个贴切的比喻,热情地歌颂了即将到来的革命高潮,表现了高瞻远瞩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气魄,令人鼓舞,给人力量,催人奋进。
六是号召式。即在正文主体部分对今后工作任务、奋斗目标进行阐述之后,号召人们为完成这一任务,实现既定目标而努力奋斗。这种形式常用于比较重要的文件、重要会议上领导同志的讲话或会议公报等。如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全会的开幕词的结束语:
“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任务是十分光荣的,工作是大有可为的。让我们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下,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团结前进。”
这个结束语刚劲有力,有如“撞钟”,余音不绝,给人以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回答2:

已经有人回答了 。

但是现在比较流行的结尾,一般是他说的自然式。 不要多余的话,直接结束。国家有要求的,公文要简洁明了。但是如果你的领导喜欢加一些。。。 那就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