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没有注明的告了也没用,空口无凭啊,如果合同签订计件工资那还哪有保底工资和加班费,加不加班应该是自愿的。注明的保险如果没有可以到劳动监察上告。辞工劳动法规定应该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不过一般都是提出了就走人了公司不可以限制是否辞职的。补偿基本不太可能拿到顶多补上保险
首先,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主张的部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可以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金和加班费,如果工作未超过6个月,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如果已经超过6个月,补偿金为1个月工资,同时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你们试用期是三个月,按照劳动合同法是签定一年到三年之间的合同,如果合同上没有因病可以辞工的话,你们工作六个月就撤职的话,就相当于是毁约了,保险是按你们在厂工作的时间之内帮你们买的话就不算是毁约,工厂可以不陪给你们的,那你们告不了。我不知道你的合同是什么样子的,这个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了解一下,赔不赔偿还要看你们的劳动工钱
你可以去工厂所在区域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起诉,具体赔偿金额要看你们和工厂方面实际的劳务报酬来确定的。
1、上班一个月之后签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
2、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的医生开的休息证明可以请病假,并可以得到病假工资。
3、自己主动辞工,一般单位不会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