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理回款又称为保付代理, 又称承购应收账款、托收保付, 是指保理商承担进口商的信用风险, 进口国的政治风险以及转移风险的出口融资业务。
保理全称保付代理,又称托收保付,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服务项目:
1、贸易融资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资金需求,收到转让的应收账款后,立刻对卖方提供融资,协助卖方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2、销售分户账管理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向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账龄分析等,发送各类对账单,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扩展资料: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经营行为,加强保理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保理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保理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开办保理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 商业银行开办保理业务应当妥善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第五条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保理回款又称为保付代理, 又称承购应收账款、托收保付, 是指保理商承担进口商的信用风险, 进口国的政治风险以及转移风险的出口融资业务。
保理全称保付代理,又称托收保付,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服务项目
1、贸易融资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资金需求,收到转让的应收账款后,立刻对卖方提供融资,协助卖方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2、销售分户账管理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向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账龄分析等,发送各类对账单,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3、应收账款的催收
保理商有专业人士从事追收,他们会根据应收账款逾期的时间采取有理、有力、有节的手段,协助卖方安全回收账款。
4、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需求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对于卖方在信用额度内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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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问题
1、买方(进口商)要有较好的信誉或信用,这样进口保理商才能够为其核定一定的信用额度,否则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2、在续做保理业务之前,这些申请、信用评估、核定信用额度等大量的工作是要在正式签订出口合同就要做的。
3、只有当出口保理商同意出口商叙做该笔保理业务时,即出口保理商为进口商核准了信用额度后,才能够正式签定外贸合同或装运货物。
4、要注意进口商的信用额度的使用状况(余额状况),以及其信用状况的变化。随时保持与出口保理商的有效沟通。
5、切忌突破核定使用的信用额度。
6、如果需要融资,需要事先了解利息比率。
7、在采用保理服务时应该注意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了解保理的费用水平。据所知,这是保理业务未被广泛采用的一个主要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理
银行保理回款又称为保付代理, 又称承购应收账款、托收保付, 是指保理商承担进口商的信用风险, 进口国的政治风险以及转移风险的出口融资业务。
保理是指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它是国际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出口方为了避免收汇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责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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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的特点
1、保理组织承担了信贷风险
出口商将单据卖断给保理组织,这就是说如果海外进口商拒付货款或不按期付款等,保理组织不能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全部风险由其承担。
这是保理业务的最主要的特点和内容。保理组织设有专门部门,有条件对进口商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承购出口商的票据。只要得到该组织的确认,出口商就可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并能避免货款收不到的风险。
2、保理组织承担资信调查、托收、催收账款,甚至代办会计处理手续
出卖应收债权的出口商,多为中小企业,对国际市场了解不深,保理组织不仅代理他们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并且承担托收货款的任务;有时他们还要求出口商交出与进口商进行交易磋商的全套记录,以了解进口商负债状况及偿还能力。
一些具有季节性的出口企业,每年出口时间相对集中,他们为减少人员开支,还委托保理组织代其办理会计处理手续等等。所以,保理业务是一种广泛的、综合的服务,不同于议付业务,也不同于贴现业务。这是保付代理业务的另一个主要内容与特点。
保理组织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与声誉,并对进口商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在托收业务中,一般进口商都如期支付货款,以保持其社会地位与声誉。
3、预支货款
典型的保理业务是出口商在出卖单据后,立即收到现款,得到资金融通。这是保理业务的第三个主要内容与特点。
但是,如果出口商资金雄厚,有时也可在票据到期后再向保理组织索要货款;有时保理组织也在票据到期日以前,先向出口商支付80%的出口货款,其余20%的货款待进口商付款后再予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理
银行保理回款又称为保付代理, 又称承购应收账款、托收保付, 是指保理商承担进口商的信用风险, 进口国的政治风险以及转移风险的出口融资业务。
保理业务是指承做保理的一方同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达成一个带有连续性的协议,由承做保理的一方对因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以下服务:
(1)以即付方式受让所有的应收账款;
(2)负责有关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及其他记账工作;
(3)到期收回债款;
(4)承担债务人资不抵债的风险(即信用风险)
在2014年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公布的《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称“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中至少一项的,即为保理业务:
(1)应收账款催收:商业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账期,主动或应债权人要求,采取电话、函件、上门等方式或运用法律手段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
(2)应收账款管理:商业银行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对账单等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
(3)坏账担保:商业银行与债权人签订保理协议后,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在核准额度内,对债权人无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约定的付款担保。
(4)保理融资:以应收账款合法、有效转让为前提的银行融资服务。
以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贷款,不属于保理业务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理
银行的保理业务可分为国内保理业务和国外保理业务两类。
国内保理业务通俗点将也叫应收帐款融资,就是公司将您的应收款项在通过银行的审核后,转让给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根据不同的类型具体可分为买断型保理业务和回购型保理业务。保理业务银行的审核点主要在对债务人(就是欠公司钱的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
国外保理业务主要是根据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而设计出的金融产品,其主要作用也是让进出口企业提前获取资金。具体产品有打包贷款,发票贴现等。
在实际的运用中,保理业务有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物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保理和到期保理
(一)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银行(即保理商),供应商在得到款项之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当前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了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通常情况下会为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
无追索权的保理则相反,是由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供应商在与保理商开展了保理业务之后就等于将全部的风险转嫁给了银行。因为风险过大,银行一般不予以接受。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和暗保理是按照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购货商来区分的。
明保理是指供货商在债权转让的时候应立即将保理情况告知购货商,并指示购货商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
而暗保理则是将购货商排除在保理业务之外,由银行和供货商单独进行保理业务,在到期后供货商出面进行款项的催讨,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供货商通过开展暗保理可以隐瞒自己资金状况不佳的状况.
(三)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折扣保理又称为融资保理,是指当出口商将代表应收账款的票据交给保理商时,保理商立即以预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应收账款80%的融资,剩余20%的应收账款待保理商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全部货款后,再行清算。这是比较典型的保理方式。
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代表应收账款的销售发票等单据时并不向出口商提供融资,而是在单据到期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无论到时候货款是否能够收到,保理商都必须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