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打工 没签合同 最后干活受伤了 老板不管了 该怎么办呢 拿不出重要证据

2025-01-08 21: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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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协商不成 按雇佣关系 到法院起诉 参考 如下法条 主张赔偿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答2:

建议:
1受伤的时间、地点、致害物品,证明在老板工程业务范围内且于完成该工作期间,受到为完成该工作所必须的物品(如电锯、轧机)的侵害,那么就应当认为存在劳动或雇佣关系,老板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