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一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物业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如果单凭字面上理解,物业这样做不合理。
2.但是,现实是:以前的老小区车们的规划配置不是1:1,那就意味着,实际使用时不可能保证每户业主有一个车位。先来的车有车位,后来的车可能就进不了小区了。所以,物业用办停车证的方法来管理,这只是管理的一种方法,最终你们会发现,这些钱还是用在了业主身上。比如,公区内的窨井盖因为车辆增多后频繁碾压,而会经常更换,等等。
3.消防通道严禁停车,如果因为小区车位不够,物业让停在那里,物业违反消防法规。
4.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很多物业想出了将绿化草坪改建为生态停车场,以供业主使用,而事实是:因为业主不愿出这笔开支,而无经费改建;规划审批不过;物业公司垫支改建后,仍不能满足需要。
所以,很多事,真的要相互理解。
如果和物业签订的协议上面有车位方面的相关规定,那么业主告也是不会胜诉的;再者说,业主没有车位进入小区,车辆停放在哪里,如果就是占用公共车道,或者消防通道,那么也是属于违反消防法的。
不合法
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