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遗嘱部分无效。
1、房子是属于父母双方共有的,你父亲无权私自改变你母亲的意愿,所以你母亲所属的那份房产即一半权利你父亲是无权处置和改变的。
2、你父亲有权处置自己那份房产即另外一半的权利,所以你父亲改变原来的意愿而指定给1个子女,仅就这一半是有效的。故这个你父亲指定的子女可以得到1/2+1/2/3=4/6=2/3的财产。
3、另外两个实际就是各得到了你母亲名下的各1/3,或整个房产的1/6。
4、另外,如果你父亲有证据证明另外两个未尽赡养义务的,你父亲也有权废除他们的继承权利或减少份额,包括你母亲的那份在内。
如果前一份遗嘱是父母两人共同立下的,母亲去世后父亲重立遗嘱,两份遗嘱都只有部分有效。就是母亲的那份遗产,三个子女共同继承,父亲今后的那份遗产,由父亲指定的那个子女继承。因为母亲的遗嘱只有母亲生前能够更改,母亲死后别人无权更改。父亲虽然先前和母亲共同立了遗嘱,但是后来主义改变,遗嘱是可以更改的。同一个人的两份遗嘱,后面的有效,先前的废除。注意:同一个人的遗嘱,新的有效,旧的废除。
新的遗嘱有效,但是母亲去世后的母亲的遗产由父亲以及几个子女共同继承,如果有子女死亡,则孙子可以代位继承属于子女的那部分。父亲所立遗嘱只能处分父亲的遗产以及母亲留下来再分割继承的遗产。
父亲有权利处分自己所有和继承的那部分房产,但对母亲的自己继承之外的无权处分,可以遗嘱给孙子继承,只有遗嘱合法。
父亲修改遗嘱是可以的,但只能涉及他自己的遗产,而不能涉及其配偶的遗产,如涉及处分其配偶的遗产,则该部分遗嘱是无效的。父亲遗嘱将遗产交孙子继承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