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与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是不同的,土地出让金是市、 县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按规定的标 准向国家缴纳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 民**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市、 县人民**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虽然缴纳主体和性质不同,但由于新增建设用地征收标 准的制定是由国土资源部按照全国城市土地分等和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水平等情况确定 的,其标准的制定办法与收取目的及土地出让金有相似性,因此,新增建设用地协议出让最 低价的确定可以以此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