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账户中现金20万,案子打了两年还未结束,我的财产保全是否已过期限?

我是原告,我就担心财产保全过期了啊。
2024-12-13 00:55:4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案子没有审结,对方可以一直申请延续保全。如果你想要这笔钱,你可以提出其他担保。 向法院申请继续保全。 但是银行账户冻结一般是6个月,不知道你以前申请了没有。

回答2:

延长保全期限,现金保全期为一年,延长一次即延长一年。你可以用其他相当财产替代这20万的财产

回答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