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增值税发 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 票上记载的应进的采购成本的金额,“”、“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
借:商品采购 材料采购等相关科目 16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80500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1930500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相应科目; 2304800
贷:商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收入、等相应科目 2012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2400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这样,月份终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计算出尚未缴纳的增值税。月份终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次月申报缴纳上月应交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上交金额)
关于你们应付对方的金额为什么是1650000.这个数本身就是不包含税280500的为什么还要减280500,为什么会出现不全额付款?对方开出的票和收款不一致可以吗?不太明白
收到采购发票的时候 :
借:材料采购 16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80500
贷:应付账款 1930500
开出销售发票的时候:
借:应收账款 2304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12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2400
月底时结转进项税、销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805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80500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2400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92400
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转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1900
贷: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1900
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