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房屋中介费是多少

2024-11-09 10: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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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的购房者因为各种因素,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一般情况下,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会选择一些正规中介,来办理相关的贷款手续。中介也相应的收取购房者一定的中介费用。那么二手房中介费收取标准是多少呢?武汉市物价和房管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房屋买卖经纪服务基本内容包括:提供房地产信息(权属信息、房屋使用状况信息)、实地看房,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并完成合同约定事项。房屋居间买卖收费按宗计算,由买卖双方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屋成交价格总额0.5%-2.5%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法律依据:武汉市物价和房管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三、房屋买卖经纪服务基本内容包括:提供房地产信息(权属信息、房屋使用状况信息)、实地看房,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并完成合同约定事项。房屋居间买卖收费按宗计算,由买卖双方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屋成交价格总额0.5%-2.5%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回答2:

当事人自行约定。

从2018年4月15日开始,北京的二手房买卖双方将分别与中介签订合同。此次出台的新规对中介费由谁支付并没有明确要求,而是由交易当事人自行约定。但同时,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

因此,经纪机构分别与委托人签订出售与承购合同,无论经纪服务费用是由双方共同支付还是由其中一方支付,经纪机构都不能增加收费。

扩展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委托后没有最终与该中介达成交易,也可能要支付相应的中介费。对于买房人而言,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

已经放弃同时委托其它中介买房的权利(独家委托给某家中介),但在委托期限内却又通过其它中介买了房;买房人拒绝与所委托中介介绍的卖房人签成交合同,但在委托期届满后约定时间内又与该卖房人自行成交;

买房人拒绝与委托中介介绍的卖房人签成合同,但在委托期届满后约定时间内又通过其它中介与该卖房人成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注意!房屋中介新规来了,这次中介费怎么交

回答3:

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

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租凭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收费办法和标准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通知制定当地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报国家计委、建设部备案。对经济特区的收费标准可适当规定高一些,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30%。

2、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3、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普遍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城建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回答4:

一般中介也相应的收取购房者一定的中介费用,因为二手房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按照市物价和房管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房屋买卖收费是按照总计算,由买卖双方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屋构成价格总额的0.5%~2.5%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的。

回答5:

你知道菜市场那些卖菜的,国家规定每斤不能高于多少售出吗?

这个是有的,但是都是些宏观的规定,没什么可操作性,因为电费,场地费,房主费,水费,规模,各自不同,根本无法制定一个详细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