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卷一第27题.为什么是混淆行为

2024-12-29 00: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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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牛记酒楼”改名为“老社长酒楼”,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大队长酒楼”。没有创新,造成消费者误解混淆“大队长酒楼”与“老社长酒楼”两酒家,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

回答2:

你可以采用逆向思维去思考嘛!
A不用说也根本不可能!
B大队长酒楼的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被抄袭,根本与商业秘密无关,排除B
C项正解!由于牛记酒楼除了店名不同之外,无论从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方面均对大队长酒楼进行了复刻,给顾客带来了一种混淆。
至于D来说,虚假宣传亦即名不副实,但是题干中推断不出牛记酒楼存在欺诈虚假宣传,只是说他照搬大队长酒楼的装修摆设而已
因此,就只有C项是最符合题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