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绕口啊!我们捋一下。
一是你的工作履历:你先到A公司工作,后调动到B公司工作,然后参加C公司的关联工作,并由C公司开工资;
二是你工作单位的性质:你现在工作的单位是股份公司,我们简称C 公司,是B公司的一个下属合资股份公司,而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之所以用ABC,是因为三家企业都是独立法人单位。
三是劳动关系的界定问题:你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余的劳动合同没有签订过,期间一直在发工资,是由A、B、C在发工资。
那么由此,可以回答你的三个问题:
一是,你与C公司肯定有劳动关系,因为C公司正在给你发薪,而且你也在为它工作,至于你于AB公司的劳动关系就有难度了,因为他们都是独立法人单位,你不可能同时与三家企业有劳动关系,换句话说是终止了A公司后才与B有关系,终止了B以后,才与C有关系的。
但是基于ABC的股份和所属关系的事实,即你以工作调动的形式或企业需要的原因造成的工作单位转换,你可以 认为或主张 你的劳动关系是自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而非自与C起,我想国有企业在这个问题上应该不会为难你的,但别闹僵了。
二是,你的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这个很简单啊,直接转就行了,还仲裁什么啊,直接由你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和地方社保部门联系,就可以转移养老保险了,没什么问题啊!但是西藏的养老保险转移办理的周期很长,没有个一年半载的转不出来,要慢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