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8000块钱,现在人跑了,我该怎么办?

2024-12-27 19:26:2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在借条规定的到期还款日后两年内起诉借款人。公告送达传票,对方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审判。
  参照《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答2:

玩赌博机输的不算合法收入,不受法律保护,你去告他反而吃亏
这种情况只能私下解决
现在首要是先找到人,然后再想办法要钱

回答3:

按法律来说 你能起诉他但不一定能成功 1 你没有人能证明他从你这借了8000多元 、2.你没有有效物证来控告他 3.一般没上10000元的起诉是没多大用的 就算你告了他 你没有有效证据即使你花重金请了律师也没有多大可能能够让他还钱。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