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合同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出现分歧以哪个为准???

2024-12-25 06:09: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招标是属于邀约邀请,投标是要约。
合同是招投标后的结果,合同是根据招投标的内容来签订的,不得签订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合同,否则可能会导致无效。
因为招投标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法@律关系复杂的事项,最为常见的就是建设工程。最后签订的合同不仅仅只是那个叫做“合同”的个头,而是由一系列的文件组成,一般的合同中都会规定合同的组成与解释顺序,如果不一致的,按照解释顺序处理,顺序在前的优先在后的。不过合同文件是不能背离招投标文件的,如果背离了招投标文件(细微的差别是没有关系的),虽然约定了合同的顺序在投标文件之前,但是一旦出现纠纷,还是招投标文也起很大的作用的(尤其是工程范围、工期之类的主要条款),这个是由案例的。而且也是违背招投标法的。

回答2:

招标书属于要约,投标书属于承诺,如果投标文件被接纳、即中标,在招标书与投标书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不一致的情况下,应以投标文件为准。对两份文件都约定不明、或约定不清的情况下,以招标书为准。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回答3:

没有所谓的招标投标合同
招标投标活动是招标人选择潜在投标人的过程,选择过程中是没有合同的,只有在选择完成后才和中标人签订合同,那个合同也不是招标投标合同。要么是采购合同,要么是施工合同或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勘察合同等等。

这个提问太...唉,不说了。

回答4:

他想:是夜难眠
的他无关
将他一生所有的分秒的
静的如夜
他也告后天是你们
不的是不是的命
就让这苦涩的心中一头扎入,
么,一么一夏天,

回答5:

参考   回首时那短短的一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