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新单位需要离职证明,是因为法律不允许两个劳动关系的同时存在。有些管理比较规范的单位确实需要离职证明,说白了就是因为离职证明上有原单位的公章,有助于撇清关系。你自己弄个声明也只是你单方的说明,其实意义不大,还不如在合同里加一条实在(本人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因此产生的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如果新单位很大,他们的法务人员一定知道,写这份声明从法律上来讲是没有效力的,并不能减轻他们的用工责任,还是老老实实的回去弄离职证明吧
离开一个单位,最好有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面证明上有原单位的公章,这样才能避免同时存在两个劳动关系的最好证明。自己的文采再好,也只会弄巧成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