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不同吧 财政局直接管钱当然比较好。院长的工资也是财政局拨的。不过法院院长手握审判权,这个很厉害~破产庭 什么的都是有钱的地方 还有刑罚执行权 管要钱管要命。
这问题问的。。我只能说,从理论角度而言,法官是享有独立判案权,这是司法独立所要确保的。但是,事实上而言,财政局长确实是可以大过院长。
法院院长:负责审判的,只要违法提起诉讼都有他来宣判刑期。有高级,中级,地方和特别人民法院(铁路,军事)
财政:负责一个地方的财政掌管权利,主要是签字拨付款项和相关的财政款项的决定。
两个部门各不想干。
两个系统的 权力范围不一样!!没法比较
公检法最犀利,财政局就是油水多,说权的话和法院不是一个级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