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其实楼上同志的意思是对的,但是他没有深入给你解释,导致你还是无法理解,虽然回答了,等于没有回答!
贷款的减值的计提与转回的问题与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处理原理是一样的,下面我就给你做出详细的解释!
金融机构发放一笔贷款时: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
在“贷款-本金”科目中反映的贷款是表示为一种正常预期的贷款,也就表示是一笔良性贷款,非恶性的贷款。
那么当这笔贷款发生减值时,金融机构就会计提该笔贷款的损失准备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这一科目就相当于应收账款减值中的坏账准备)
那么此时后,这笔贷款就会被金融机构认为是一种非正常的贷款了,就是认定为一种非良性的贷款了,为了将该笔贷款区分与其他良性贷款,便于管理与追收,必须要将这笔贷款“换个地”,将其从“贷款-本金”中换到“贷款-已减值”中,表示为一种不良贷款,以便于后期的管理,故有: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
这笔处理表示为,正常的良性贷款减少了,即贷方记入正常的“贷款--本金”,以表示其减少,转换成为一笔不良贷款的增加,即为借方记入“贷款-已减值”,这样就会方便管理这些不良贷款,同时就是对这些相应的客户降低了信用等级之用。
那么当其最终收回了这笔不良贷款时:
不仅要以贷款收回,冲减当初计提的损失准备,同时还得通过科目中的转换来恢复原来客户的信用等级,再从不良信用户中消除掉。
那么,这个流程又是如下的:
由于当时确认为收不回来了,注销时,全额确认了损失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金额确认)
贷:贷款损失准备(全额)
注销:
借:贷款损失准备(全额)
贷:贷款-已减值(全额)
到此时,如果这笔款项再收不回来,就不会再有处理了,全部终结了。
但是到后来,这笔款项又收回来了,那必须得给人家恢复信用度。
按原注销时相反的处理还原回来:
借:贷款-已减值(全额)
贷:贷款损失准备(全额)
然后再以实际收回的部分,正常做收回结转处理: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提问!!!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