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要注意一下五个方面:
1、勘察纲要报总工程师审批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勘察合同书、任务委托书(应有详细的拟建物特征参数和甲方盖章)、附有地面整平标高和布设有勘察点的拟建物总平面图、地形图、邻近勘察资料和填写完整的勘察纲要,由于业主的原因上述资料无法提供齐全的,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可在外业施工结束前补齐。
2、当场地确无邻近勘察资料无法编制勘察纲要时,经总工程师批准,可先进场施工但对福州市区内的勘察项目,要求在施工完第一个钻孔后立即编制勘察纲,勘察纲要经审批后,方可施工后续钻孔;对市区以外的勘察项目应在施工完一个孔后,由现场技术采用电话向总工程师或总工办汇报,并按电话记录要求进行施工,且应在外业结束后1天内补全勘察纲要内容并交回电话记录稿进行核对。
3、勘察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地层变化大,勘察纲要要求需要较大变更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按总工程师审批的变更意见对勘察纲要进行适当修改。
4、总工程师批准的勘察纲要和电话记录稿,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发放到现场技术员和钻探班报表记录员,并要求随身带到工地,以便核对外业施工工程量和便于总工办检查。
5、特殊情况下,总工程师可以授权副总工程师或总工办处理纲要审批及相关事宜。
甲方提供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图,指示你方合法的地块界限及介绍你的工程范围内地下管、线、障碍物情况,协调地上涉及到妨碍勘探工作的障碍等等。若无监理,也有责任对地质勘探质量进行一般性的监督。
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的监理方来做这个工作。
检查钻孔位置、钻孔深度,这是最主要的。其次是检查取土、原位测试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与现场记录是否一致。再是检查现场工作的规范安全情况,这个主要通过现场察看。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提供现场各种管线及地下掩体的准确位置,以防钻探对管道、电缆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