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员工因公司要求在家做工作有关的工作是不是算加班

2024-12-15 22:54:1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在家做的工作也是工作,可以主张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加班报酬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回答2:

  劳动法里有规定的,应该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
  首先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公司要求你在家里工作,如果是正常上班时间,就不可以算加班。
  如果你在节假日或想休息日在家上班,公司有没有书面的通知或者电子邮件。另外,你在家里加班后有没有填写加班记录,在月考勤理由没有记录。
  如果以上记录有一部分就可以证明你的而加班是存在的,公司应该按照劳动法有关条款,给你加班费或调休。
  如果有记录,单位也承认,不给加班费就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回答3:

属于加班 但无法举证 ,和公司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回答4:

  劳动法里规定的,应该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
  首先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公司要求你在家里工作,如果是正常上班时间,就不可以算加班。
  如果你在节假日或想休息日在家上班,公司有没有书面的通知或者电子邮件。另外,你在家里加班后有没有填写加班记录,在月考勤理由没有记录。
  如果以上记录有一部分就可以证明你的而加班是存在的,公司应该按照劳动法有关条款,给你加班费或调休。
  如果有记录,单位也承认,不给加班费就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回答5:

1、目前我国主要有两种薪资确定方式,一种是计件、另一种是计时。如果是按计件领取薪资报酬的,则没有加班费这一说法。而计时工作的,超出合同规定时间或《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就要视为加班。
2、对于在家加班的从业者,认定是否加班与工作地点无关。员工将工作带回家完成以及让员工在家登录单位的系统网络进行工作,只要是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都应当视为是加班。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加班用人单位要支付商定好的加班费或按照日均工资的双倍计算。
3、不过,虽然法律上有明确界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员工要拿到加班费也非常困难。“因为举证责任在员工一方,要拿加班费你首先就要有在家上班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