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配件是可以装到随货的物品上的配件就把配件的金额加到物品里按物品申报。如果配件是别的物品的配件,而且是单独配件或者是多余的零配件的话就要在报关单上单独申报体现出来。但不管如何申报。形式发票上一定要体现出这个配件的数量和金额。如果不体现出来,海关查货查出来算是非法走私。
亲,中国海关,和其他国家海关是不联网的。
所以你放心大胆的让客户按照实际的去申报。没有关系的。
如果客户有疑虑,可以改提单,但是如果船已经到港了,那就不要改了。
目的港会产生罚金的。你可以把他按整体来报,和其他产品套在一起报成套就可以了。
放心中国海关的爪牙,还没有伸到其他国家的海关那里。他们是不联网的。
亲,一般情况下配件是否需要具体报关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一般提单 只需要显示主要品名即可,但是清关的话建议做到如实全面申报为好
该配件如属于专用配件,就像啤酒瓶这样的包装容器,可视为一体,不用单独按照配件申报。
该配件如果货值特小数量少,就像螺母一样,则可以忽略不报。
相反,如果该配件是重要配件,具有独立功能,则需报关!
全世界的海关都没联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