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楼主第一个问题:
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不是一个概念:
1、首席执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缩写CEO)是在一个企业中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级管理人员,又称作行政总裁(香港和东南亚的称呼)或最高执行长(日本的称呼)。在香港,大企业和大集团的CEO口头上也被称作“大班”,这是一个带有褒义的尊称,是企业掌舵人的意思。
CEO的基本职责
概括地说,CEO向公司的董事会负责,而且往往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在公司或组织内部拥有最终的执行经营管理决策的权力。在较小的企业中首席执行官可能同时又是董事会主席和总裁,但在大企业中这些职务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担任的,避免一个人在企业中扮演过大的角色、拥有过多的权力,同时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与公司的拥有人(即股东)之间发生利益冲突。
CEO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的一切重大经营运作事项进行决策,包括对财务、经营方向、业务范围的增减等;
二,参与董事会的决策,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三,主持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
四,对外签订合同或处理业务;
五,任免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
六,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提交年度报告。
CEO的其他职责还可以包括树立、巩固或变更企业文化,团队建设等等。
2、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的英文是Chairman(准确的说是Chairman of the Board),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论上讲是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从各国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长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规定的。一般来说,董事长拥有如下几种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4)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6)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回答楼主第二个问题:
公司法有相关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1问题解释
5个人一起买了一处房地产,5个人均成为股东,5个股东中选举了3人为董事,又选举出了股份最多的人为董事长,董事会经董事长提名选举了a人为总经理,来经营该房地产(开个酒吧、洗浴中心等),故总经理可以是董事长本人、某个董事、或者其他被认为有能力经营该房地产得任意一个人。首席执行官约等于总经理
2问题解释
500个人买了一处房地产,500个股东,500人选300人为董事,有选举了其中的100人为常务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