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
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第二十六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廉租房
1、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最低收入家庭的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的家庭成员需提供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或镇一级人民政府出具;
4、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
5、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资料:(1)承租公房(包括单位自管房)的,应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或出具相关证明;如已参加房改购房还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房改售房审批表;(2)自住私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私房已出售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证明;(3)拆迁户应提供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协议附件;(4)租住宗教产住房、军产房、集体宿舍的,应提供产权单位证明;(5)1983年12月17日前承租私房的,应提供产权证和租房协议或合同;(6)租住落实政策私有住房的,由申请人提供相关依据,报房管部门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7)1999年6月1日前因房屋拆迁、1997年1月1日前住房调换、私房落政、住房解困旧房腾退、公房改户等原因,申请人无法提供户口迁出地住房证明的,可由申请人出具具结书;(8)申请家庭无房在外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房屋租赁登记证》;
6、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
7、其他家庭还应提供相关凭证或证明;
8、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天才s少年 回答的正确
1、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最低收入家庭的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的家庭成员需提供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或镇一级人民政府出具;
4、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
5、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资料:(1)承租公房(包括单位自管房)的,应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或出具相关证明;如已参加房改购房还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房改售房审批表;(2)自住私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私房已出售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证明;(3)拆迁户应提供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协议附件;(4)租住宗教产住房、军产房、集体宿舍的,应提供产权单位证明;(5)1983年12月17日前承租私房的,应提供产权证和租房协议或合同;(6)租住落实政策私有住房的,由申请人提供相关依据,报房管部门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7)1999年6月1日前因房屋拆迁、1997年1月1日前住房调换、私房落政、住房解困旧房腾退、公房改户等原因,申请人无法提供户口迁出地住房证明的,可由申请人出具具结书;(8)申请家庭无房在外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房屋租赁登记证》;
6、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
7、其他家庭还应提供相关凭证或证明;
8、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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