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指财会部门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载经济业务简要内容,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
记账凭证亦称分录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由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按照登记账簿的要求、确定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应借、应贷)和金额的一种记录,是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的依据。
扩展资料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原始凭证的种类很多,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各种报销单据等。
原始凭证按来源不同,可分为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经济业务时填制的凭证,自制凭证按其反映业务的方法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一次凭证如“现金收据”、“银行结算凭证”、“收料单”、“领料单”、“发货票”等、累计凭证如“限额领料单”等。汇总原始凭证如“发料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等。外来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供应单位的发货单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原始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的填制依据是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是财会部门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载经济业务简要内容,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
记账凭证亦称分录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由会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按照登记账簿的要求、确定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应借、应贷)和金额的一种记录,是登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的依据。
扩展资料:
根据《会计法》第十四 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必须是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
一种是将财会部门内的全部记账凭证作为一类统一编号,编为记字第**号;
一种是分别按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以及转账业务三类进行编号,分别编为收字第**号、付字第**号、转字第**号;
还有一种是按现金收入、现金付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付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分别编为现收字第**号、现付字第**号、银收字第**号、银付字第**号、转字第**号。当月记账凭证的编号,可以在填写记账凭证的当日填写,也可以在月末或装订凭证时填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记账凭证
D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根据《会计法》要求,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必须是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经济业务需要原始凭证来记载,本身不构成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A错误,原始凭证必须经过审核无误后方可作为记账凭证的填制依据,B错误,D正确。账薄记录是根据记账凭证登记的,C错误。
D审核后的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