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质不同
省级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一种较高层次的管理方式,是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
全国统筹,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以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度规定、统一调度使用基金、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为主线,实现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
2、内容不同
全国统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全国统筹、基本养老保险技术全国统筹等层面。其核心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规范统一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统筹使用。
省级统筹项目包括离退休(退职)费和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等。
3、目的不同
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既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阶段,也是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当务之急。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尚未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 金省级统筹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由市、县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
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具有必要性、必然性、逻辑性、紧迫性与可行性。之所以要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就是要解决因统筹层次低带来的制度不够规范统一、各地的养老负担畸轻畸重、基金规模效应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够顺畅等突出问题。
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具有内在必然性。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分配制度的重要内容,应当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级统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省级统筹意味着由省来负责收支社保基金,全省范围内可以自由转移社保,全国统筹就是全国来负责收支,全国流动
所谓“全国统筹”是指:在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程序一致。是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以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度规定、统一调度使用基金、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为主线,实现全国社会保险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
省级统筹,是指包括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发放标准、基金管理、基金调剂等内容在内的整个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体系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