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零售商户业态分为:
(1)食杂店 以销售烟、酒、饮料、休闲食品及日杂货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零售业态。其基本特点有:
①多位于各种居民区内或传统商业区内以及农村地区。
②营业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以内。
③采取柜台销售与自选(开架)销售相结合方式。
④服务时间一般在12小时以上。
⑤一般无管理信息系统或具备初级信息管理系统。
(2)便利店 以开架自选为主,销售小容量应急性的食品、日用小百货等,以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其基本特点有:
①多位于商业中心区、居民区、交通要道以及车站、医院等公共活动区附近。
②营业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左右。
③采取自选销售方式,结算在收银处统一进行。
④服务时间16小时以上。
⑤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采取单体或连锁经营方式。
(3)超市 以开架自选、消费者在出口付款为形式,满足消费者一次性购全大众化适用品需求的零售业态。其基本特点有:
①多位于市、区(县)商业中心、居民区、交通要道、城郊结合部附近。
②营业面积一般在200-6000平方米之间,大型综合超市一般在6000平方米以上。
③采取自选销售方式(烟草制品采取柜台销售方式)。
④出入口分设,在收银台统一结算。
⑤服务时间不低于12小时。
⑥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采取单体或连锁经营方式。
(4)商场 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中高档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其基本特点有:
①多为市、区(县)商业中心、历史形成的商业集聚地。
②营业面积至少在2000平方米以上,多在6000至20000平方米之间。
③采取柜台销售与自选(开架)销售相结合方式。
④服务时间一般在12小时以上。
⑤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
(5)烟酒商店 以销售烟草制品、酒类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其基本特点有:
①多位于市、区(县)商业中心、居民区或百货店、购物中心内。
②大多在200平方米以下。
③采取柜台销售与自选(开架)销售相结合方式。
④服务时间一般在12小时以上。
⑤管理信息化程度不一、采取单体或连锁经营方式。
(6)娱乐服务类 以提供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服务场所的业态。其基本特点有:
①多位于市、区(县)商业区以及城郊结合部。
②营业面积不等。
③多以商品部、吧台售卖为主,也可点叫购买。
④服务时间一般在下午及夜间。
⑤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
(7)其他类 以经营各类非烟草制品为主的其他商品零售或服务形式,并不能归入上述6类业态的其他零售业态。其基本特点有:
①以经营传统食品为主的零售专业店,如土(水)特产、水果、干货店等。
②其他零售专业店,除烟酒、食品之外,零售其他某一类商品的专业店,如文具、书报、农具等。
③其他小型服务性行业,并难以归入娱乐服务类,如修车行、理发店等。
④持证内供,不对外营业,如政府、部队、监狱内部供应等。
按国家局标准一共分42类,其中市场类型有:城镇、农村,经营规模分:大中小,业态: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娱乐服务类以及其他。
所以一共分2X3X7=42类。
看下面这张图你就能明白了。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零售业态分类标准>的通知(国烟法【2005】845号)》中关于零售客户经营业态分类标准中,依据烟草零售客户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售卖方式、服务时间和信息处理方式等特点,将其分为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娱乐服务类及其他类七种零售业态。
卷烟零售是按烟草证的级别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