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广电局是干什么的

2024-11-23 15: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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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广电局的工作内容有:
1、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4、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5、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
6、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广播电视局是行政单位,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管理规范当地广播电视相关行为的。一般其下属会成立广播电视公司,而两者往往由于历史管理等问题,存在密切关系。就广播电视局而言,其只是一个广播电视行业的行政监管部门。

回答2:

负责管理服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方面的有关事宜。

回答3:

主要职能 (一)贯彻中、省、市、县关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方面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和领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研究、拟定县文体、文物、广电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体育、广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的改革和发展工作;规划协调全县文化设施建设布局,参与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对全县文体、广电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以及公益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推动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工作;管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管理全县文学、美术、书法、摄影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制定全县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方面的产业规划和经济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的发展。 (五)指导、协调全县文物工作;申报、推荐全国、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核申报全县重点文物的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文物鉴定工作;协调、指导、检查全县文物安全工作,推行文物安全风险等级鉴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文物、盗掘古墓葬、走私贩卖文物的案件。 (六)管理指导全县体育工作,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和中小学体育活动开展,实施全国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建立发展体育市场,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未来人才,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各级广播影视播出机构,审核、申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全县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它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和检查重大宣传活动,统一组织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 (八)管理全县文化娱乐、电影、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互联网上网服务和音像市场,依法实施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影、美术品经营和音像、电子、书报刊等出版物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监督、指导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并开展文化文物市场稽查工作。 (九)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管理全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指配全县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高新技术的应用。 (十)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和全县印刷业;负责书报刊印刷、发行单位审核申报;负责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认定;依法对报社记者站进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市“扫黄打非”行动;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侵权案件。 (十一)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的人才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培训和艺术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艺术、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及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文化艺术、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和研究会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