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付款,在出口或进口之日30天内报告。(以进、出口日期为准)例:8月1日进口,已有报关单,预计11月1日付款,要在系统中登记。 8月1日出口,已出口货物,预计11月1日收款,要在系统中登记。 不用报告!
你可以登陆系统查询到这票单子的状态,是就报告,否就不用